(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強度、顯著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基本原則。
強化約束,推動轉型。通過逐級分解目標任務,加強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目標的約束性作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控制增量,優化存量。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相關產業政策,提高產業準入門檻,嚴格能評、環評審查,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污染物排放增量。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
完善機制,創新驅動。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完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政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用能、排污單位和公民自覺節能減排的內生動力。加快節能減排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建立長效機制,實現節能減排效益最大化。
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根據各地區、各有關行業特點,實施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突出抓好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重點行業、重點流域、農業源和機動車污染防治,有效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
(三)總體目標。
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
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2086.4萬噸,比2010年的2551.7萬噸、2267.8萬噸各減少8%,分別新增削減能力601萬噸、654萬噸;全國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萬噸、2046.2萬噸,比2010年的264.4萬噸、2273.6萬噸各減少10%,分別新增削減能力69萬噸、794萬噸。
(四)具體目標。
到201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規模以上)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能耗增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產品(工作量)單位能耗指標達到先進節能標準的比例大幅提高,部分行業和大中型企業節能指標達到世界先進水平(見表1)。風機、水泵、空壓機、變壓器等新增主要耗能設備能效指標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空調、電冰箱、洗衣機等國產家用電器和一些類型的電動機能效指標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工業重點行業、農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降低。